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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因為旺中的事和我媽我姐爭執了一番。
不管我說什麼,他們總是有反駁的理由,我很生氣卻也意外的感到開心。
原來我已經不是一個會跟隨統一思想的人了。
我擁有自我意識,我能判別我認為正義的事,即使別人認為我是錯的,即使我仍然無法影響他人。
我突然領悟,原來要企圖改變一個思想已深根蒂固的人是一件多麼艱難的事,如同我的思想也逐漸在深根蒂固當中。
然後我才豁然,根本就不需要改變對方,堅守自己的意念就是一種對社會的反抗。
張娟芬說:只有反抗才能讓一個時代更美好。
我已經厭惡這個只對人不對事的社會,大家只針對自己想擁護的顏色,甚至應該說是自己的尊嚴,而忽略它的所作所為是否合乎常理,
大家都只會對自己不認同的的人事物,採取既有的形象去揣測它未來的發展,質疑它,而不會去給予機會與包容。
關於許多這塊土地上發生的一些不公平的事情,
很多長輩會說:你是閒著無聊去參加這些抗議活動嗎?而且這些事又關你什麼事?
這個已經多活了我大半輩子的人,說出來的這些話,聽到耳裡真的只有心酸與難過,
把我們這一代年輕人比喻成草莓的人也是你們,現在覺得我們關心的太多的也是你們,這個社會促成這一切的,大概就是你們這種無關己要的心態造成的吧。
因為我是台灣人,這塊土地的一份子,我有權利去參與身為一位公民該有的義務,保衛我想保護的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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